移民台灣

港澳人士移民台灣:

        居住台灣生活方便,生活起居所需應有盡有,除各小型區域生活圈或傳統市場,便利商店大小連鎖賣場亦遍布全台。飲食除傳統中華料理外,尚有世界各國美食如美式、法式、義式、德式等歐美式餐廳,以及日式、韓式、泰式、印式等亞洲料理,此外,台灣傳統小吃更是聞名世界。
       台灣物價及居住成本相較於附近城市如東京、香港、北京、首爾等均相對便宜,醫療方面資源充足,醫療可負擔程度與醫療品質更是名列世界前茅。台灣氣候四季分明,平均氣溫23度,居住環境優,空氣品質好,生活便利,台灣人民整體生活習慣、水平優良,環境衛生良好,民眾熱情好客,實非常適合長居規劃。
       依照台灣相關法規,符合一定條件規定,並在台灣居住滿一定期間後(連續居住滿一年,一年內出境不得逾三十日,其出境次數不予限制或連續居住滿二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就可取得永久居留進而取得台灣籍身份,移民台灣相較於如移民英國、美國、新加坡等,門檻、條件和金額都比較低。
       因此無論是技術、專業、學術或宗教移民等專業移民;又或是投資移民等方式移民台灣,尤其是專業技術移民等方式移民,更不須準備多餘的投資資金,即可移民台灣,不失為不二選擇。

根據台灣法規移民居留、定居台灣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依親或結婚移民,直系血親或配偶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僑務或特殊貢獻移民,在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及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參加僑教或僑社工作有特殊        貢獻;或對政府推展港澳工作及達成港澳政策目標具有貢獻;或在臺灣地區合法停留五年以上,且每        年居住超過二百七十日,並對國家社會或慈善事業具有特殊貢獻者。
三、技術專業移民,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或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已取得香港或澳門政        府之執業證書;或在學術、科學、文化、新聞、金融、保險、證券、期貨、運輸、郵政、電信、氣象        或觀光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或在國外執教、研究新興學術或具有特殊技術與經驗;或經許可在臺灣        地區從事就業服務工作或依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相關辦法或外國人專法規定許可工作;或經政        府機關或公私立大專校院任用或聘僱;或來臺傳教弘法或研修宗教教義,審查通過者。
四、投資移民,在臺灣地區有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之投資,經審查通過;或在臺灣地區以創新創業事由經        審查通過者。
五、讀書移民,經核准來臺就學;或其畢業回香港或澳門服務滿二年者經審核通過者。

申辦所需資料:

一、居留申請書。
二、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
三、工作證明。
四、專業證照、技能證書、創作、學說、論文或特別成就證明等。
五、保證書。
六、最近五年內警察紀錄證明書。
七、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八、財力證明文件。
九、學歷及經歷證明文件。
十、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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