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TRF)為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一種,分類為選擇權類之商品,其交易方式乃由銀行與客戶對「未來匯率走勢」進行賭注,而近年來因兩岸金融貿易逐步開放,國內銀行以人民幣為標的《TRF》為金融銷售商品頗為盛行。當客戶進行匯率單邊走勢的押注,倘客戶押對人民幣匯率未來走勢方向,則獲利為「本金X匯差」;反之押錯,則損失除了價差乘上本金外,還須乘上槓捍倍數,也就是「本金X匯差X槓桿倍數」。TRF設計通常為銀行買一個選擇權,而客戶賣一個選擇權,當客戶的累積獲利達一定條件,銀行如不玩時,可隨時退場;反之,若是當客戶賠錢時,則必須等到合約到期才能結束,而合約則為一年或二年。銀行金融行銷部門(簡稱TMU)所行銷的主要金融商品為美金對日幣DKO ,以及《TRF》美元對人民幣匯率選擇權的衍生性金融商品。。
銀行TMU銷售人民幣TRF主要客戶來源為:投資大戶、企業主、老闆娘及與銀行往來之優質客戶,其資產或身家往往超過上億甚至數拾億以上,這些人更多的是對金融投資僅一知半解,縱有投資過如股票經驗者,亦多未曾以融資方式槓桿操作,更遑論有操作高槓桿倍數之期貨、甚至是槓桿倍數更高更複雜之選擇權類金融商品TRF之經驗。故而對於銀行誘勸以公司存款戶頭做無本金投資人民幣《TRF》生意,且簽約時還現領權利金,縱有風險亦可再以承作新部位或新商品避險,甚至填補虧損而再獲利,近而誤認為投資《TRF》乃一穩賺不賠的投資,幾乎已成為銀行誘導客戶最常見的手法之一。但,一旦押錯方向將可能愈陷愈深,倘若人民幣一旦大貶而造成虧損時,銀行企金業務(簡稱RM)就會建議再簽一個約,甚至建議反向做一個看貶美元的投資部位,就能先不結算虧損,但也卻因此投資部分越做越大,倘《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TRF)為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一種,分類為選擇權類之商品,其交易方式乃由銀行與客戶對「未來匯率走勢」進行賭注,而近年來因兩岸金融貿易逐步開放,國內銀行以人民幣為標地的TRF為金融銷售商品頗為盛行。當客戶進行匯率單邊走勢的押注,倘客戶押對人民幣匯率未來走勢方向,則獲利為「本金X匯差」;反之押錯,則損失除了價差乘上本金外,還須乘上槓捍倍數,也就是「本金X匯差X槓桿倍數」。《TRF》設計通常為銀行買一個選擇權,而客戶賣一個選擇權,當客戶的累積獲利達一定條件,銀行如不玩時,可隨時退場;反之,若是當客戶賠錢時,則必須等到合約到期才能結束,而合約則為一年或二年。銀行金融行銷部門(簡稱TMU)所行銷的主要金融商品為美金對日幣DKO ,以及《TRF》美元對人民幣匯率選擇權的衍生性金融商品。
再逢一次匯率劇烈波動,而使得虧損再度擴大時,銀行RM還會誘勸無知的投資人再簽一個新約,或者建置反向投資部位鎖單就能補回來,使無知的投資人不斷地加碼到頂,整個過程客戶可能都不用繳錢、不須本金也不用賠錢,最多僅追資產擔保,RM會一直讓客戶覺得,補了新約或者反向建立投資部位鎖單就沒事了。
其實不然,此種是以加碼的方式試圖暫時掩蓋虧損的事實,實則是不斷的將客戶的投資部位加大,而風險自然也因此加大,直到爆倉時(無法負荷)即要求開始補繳保證金或補繳所謂的「逾限金額」,倘無法繳納又無其他資產可供追加抵押擔保,銀行將迫使客戶強制平倉,並清算其所有資產(不動產、動產、連帶保人資產及扣住客戶公司往來之應收款項),或者與投資人簽短期分期償債貸款,如此一來,除個人一生心血將付之一炬外,公司營運亦將出現問題,甚或一輩子還債還到老,此情有如閩南語俗語所說:「三代粒積,一代傾空」,令人不勝唏噓。